DL-Y20型低浓度烟尘采样管
第三方实验室低浓度扩项评审必备采样管
一、产品概述
DL-Y20型低浓度烟尘采样管主要是用于烟道、烟囱、排气筒等固定污染源排放物中浓度低于50 mg/m3颗粒物的采集。该低浓度采样枪中低浓度采样头(滤膜+低浓度弯头+金属网片+铝箔圈)可以选择整体称重,减少了颗粒物损失的可能,可广泛应用于环保、卫生、劳动、安监、军事、科研、教育等部门。
二、执行标准
DB37/T 2537-2014《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8-1999《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三、产品特点
枪体长度可按客户需求定做。
手柄采用高强度复合材料模压成型,手感舒适。
带温度、皮托管测量传感器,其中温度传感器采用PT100,皮托管采用S型皮托管。
四、技术指标
采样枪长度:1.5米(其他长度可定做)
皮托管系数 :0.84
测孔直径要求:≥Ф75mm
低浓度头滤膜直径:Ф47mm
采样嘴直径:4.5/6/7/8/10/12mm
第三方实验室低浓度扩项评审必备采样管
五、接口
烟尘采样接口:外径11mm接嘴
皮托管接嘴:6mm接嘴2个(红色皮托管软管接“+”,蓝色皮托管软管接“-”)
供电电源:单独24V电源适配器,2芯。
设备设施验收应由供货方、设备设施管理员及使用人员共同组成验收组开展验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制定设备设施检定/校准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检定/校准。仪器设备检定或校准后应确认其满足监测要求后方可使用,确认方式、过程、原始数据和确认结果应予以记录。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环境监测机构应确保其在监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