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哪里有多氯联苯颗粒物采样器
DL-6100C型环境多功能颗粒物采样器是适用于采集大气中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颗粒物(PM2.5 、PM10 或 TSP 等)中苯并[a]芘的测定必备采样器。该仪器采用传感器、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质量可靠、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其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环保部HJ/T374-2007《总悬浮颗粒物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二、执行标准哪里有多氯联苯颗粒物采样器
HJ 956-2018环境空气 苯并[a]芘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HJ 955-2018《环境空气 氟化物的测定滤膜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HJ 691-2014 环境空气 半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
HJ 9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 10和 PM2.5 )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194 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三、主要特点
1.1采用进口高负载无刷风机,负载能力强,可满足高阻力滤膜及吸附材料,可收集气溶胶样品;
1.2恒流:采用流量、压力、温度传感器和单片机测控技术,自动控制无刷风机流量,实现恒流量采样;
1.3自动测量、标体换算:自动测量环境温度、大气压、采样流量、气路阻力,并将采样体积自动换算为标况体积。
1.4数字化设定采样流量(工况)、采样时间、间隔采样时间、采样体积等参数;
1.5自动显示流量、采样体积(标况、工况、参比)、温度、压力、采样时间、停电时间等数值;
1.6过载自动保护:采样过程中,采样流量连续5分钟达不到设定流量90%时,自动停机保护;
1.7停电保护:采样过程中停电,能自动保存采样数据,来电后继续采样;
1.8数据存储、导出:能自动存储 100 条采样数据,可查看、打印、U盘导出;
1.9模具化生产,可靠性高,体积小,重量轻
1.10采样器在三角支架上固定方便、简单
四、主要技术指标
主要参数
参数范围
分辨率
示值误差
流量点
16.67L/min、28.3 L/min、50L/min、100L/min、225L/min、300 L/min
0.01L/min
优于±2%
流量设置范围
(10~230)L/min
0.01L/min
大气压
(50~110)kPa
0.01kPa
优于±500Pa
计前压力
(-30~0)kPa
0.01kPa
优于±2.5%FS
环境温度
(-55~99.9)℃
0.1℃
优于±0.3℃
计时误差
1s
优于±0.1%
采样模式
定量采样:采样体积设置范围(1~9999 9999.9)L;
立即采样:采样时间设置范围(00h01min~99h59min)
定时采样:开始时刻设置范围(00:00~23:59),采样时间设置范围(00h01min~99h59min)
间隔采样:间隔采样次数(1~99)次,采时间隔及采样时间00h1min~23h59min内任设,采样开始时刻任意设置。
负载能力
流量100L/min时,负载≥22kPa;
流量50L/min时,负载≥23kPa
工作电源
AC(220±22)V/50Hz,可选配便携式锂离子交直流电源
主机尺寸
长×宽×高:(265×188 ×320)mm
重量
约 7 k g
第四十二条 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排污单位的排污行为进行监督。排污单位应当及时公开有关排污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排污单位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
接受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调查结果予以反馈,同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章 变更、延续、撤销
第四十三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下列与排污单位有关的事项发生变化的,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核发环保部门提出变更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一)排污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正本中载明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
(二)因排污单位原因许可事项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三)排污单位在原场址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四)新制修订的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五)依法分解落实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六)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限期达标规划实施前三十个工作日内;
(七)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后三十个工作日内;
(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变更的其他情形。